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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纳入烟草管理,相关股价暴跌

据中国政府网11月26日发布,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为加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作如下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评,擅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批发总额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为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专类品的,由烟草专类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和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从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买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所购烟草专卖品价值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免税进口的烟草制品不按规定存放在烟草制品保税仓库内的。可以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海关监管区内经营免税的卷烟、雪茄烟没有在小包、条包上标注国务院烟草专责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专门标志的。可以处非法经营总
额50%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拍卖企业未对竞头人进行资格验证。或者不接学烟营专求行政主经部询的监督,擅自拍卖烟草专装品的,由烟草专获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拍卖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依法取消其拍卖烟草专卖品的资格。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十六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分析称,此次修改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实施条例》,将大幅度提升电子烟监管效能,有效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解决电子烟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虚假广告等问题,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消息一经推出,电子烟产业相关股票暴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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