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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下发烟草零售点布局规定 对全区零售点布局提出新要求

       经营过烟草制品,申请过烟草零售专卖许可证的朋友,一定都知道烟草证审批中有实地核查这样一个重要环节。当地的烟草专卖局在受理申请后,如果申请人条件符合的话,就会指派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前往申请人经营地进行实地核查。一是核查申请人提交内容是否与实际经营地情形一致,二是核查经营地是否符合烟草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近日南京政府下发了《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管理规定》,对辖区内的烟草零售点布局提出了新的要求。

       该《规定》将于今年9月10日起正式执行,具体规定未来5年内南京全市烟草零售商户不得超过2.8万户,玄武、建邺、秦淮等6大主城区不得超过1万户,其他城区参照此规定执行。

       此外该《规定》还明确了南京市烟草零售点的具体要求:1.烟草零售店铺经营面积不得小于8平米。2.各行政村、自然村烟草零售点布局设置以200户为基准,200户以下则只能设置一处烟草零售点;200户以上每增加100户,增设零售点一个。3.市区内的居民住宅小区,100户以下的小区设置一处零售点;对于超过100户的大型小区,每增加100户可增设一处。4.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属、低保人员、复业军人等人群,可适当的放宽条件。

       同时规定南京市区内原有汽车站、机场、火车站、码头等运输、周转区域,不得新设烟草零售点;未来规划新建的汽车站、火车站、码头等交通区域内,布局零售点不得超过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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