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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自己从烟草公司进的烟为什么还被处罚?

问:卖自己从烟草公司进的烟为什么还被处罚?

答:烟草专卖局对你的处罚是没错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第五十六条规定,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

您虽然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一次性卖出卷烟100条,已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违法行为。所以您下次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就算是从烟草公司进的烟一次性卖出50条以上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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