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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店常见问题解答

问:超市改名,烟草零售许可证还能继续使用吗?

答: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能继续使用了。名称或字号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的重要事项,《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十七条:取得零售类许可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或字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二)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三)原许可证正副本;(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五)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同时《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及时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此,您应当尽快到发证机关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手续。

问: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如何处理?

答:《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对于依法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根据情况在七日内采取下列措施:(一)及时采取复制、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二)需要鉴定的,及时送交有关机构鉴定并告知当事人所需时间;(三)依法应当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作出移送决定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四)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告知当事人。
依据上述规章并结合您的描述,如果涉案金额不大,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在七日内对涉案卷烟及时采取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并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本案作出处理决定。我们建议,您尽量规劝您的朋友要守法经营,违法经营必将受到行政甚至刑事处罚。

问:因出门旅游要短期暂停经营,请问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吗?

答:您的情况是被许可人取得行政许可后在有效期内因自身原因(比如经营场所房屋装修、被许可人生病、休假等)需暂时停止从事行政许可事项,属于主动停业,因此是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您应在停业前7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停业申请(待您旅游回来可以再申请恢复营业)。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申请停业应提交以下材料: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类事项申请表;②许可证正、副本;③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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